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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须知
    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门户网站“部长邮箱”是统战部长专门面向统一战线和海内外人士设立的电子信箱,由部长直接掌握并责成专人处理。在您来信时,请先阅读以下内容:
    一、受理事项
    (一)您对有关统战工作政策和问题的咨询;
    (二)您对统战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    (三)您对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、做好统战工作、促进“五大关系”和谐的意见和建议;
    (四)您对下列组织、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,或者提出不服事项:
    1、市、区(县)统战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;
    2、各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中的统战工作人员;
    3、从事统战工作的其它专职人员。
    二、不予受理事项
    (一)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。
    1.不服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不准予行政许可等的申诉(请求),请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。
    2.涉及经济合同、经济财产权益纠纷,请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向纠纷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。
    3.有关民事纠纷、行政申诉、控告和请求,请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(行政、刑事)诉讼法》规定的程序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。
    (二)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,请您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提出。
    (三)其他有关推销、邀请、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和信件等不予受理。
    (四)对民主党派和其它团体人际矛盾等内部问题不予受理。
    三、写信须知
    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《部长邮箱》栏目管理秩序,如实反映情况。
    (二)说明要求、事实和理由,内容完整、表述清楚,就事论事、详略得当,要避免语言过激、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。
    (三)留下真实姓名、电话、地址、电子信箱等,以便有关方面在处理时与您联系。
    (四)符合受理条件的匿名信件不在此公开回复。
    (五)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信件将不予处理并不再告知。
    (六)违法信件、恶意发送的垃圾邮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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